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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论文查重与答辩的相关规定

2016-04-14 16:43:29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1.通过第一次查重的同学,方有资格参加各专业安排的第一次答辩;第一次查重不通过的同学,可以在学院组织安排的第二次答辩三天前,向学院教务办申请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再次查重,如查重通过,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查重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再次查重申请的同学,不能参加第二次答辩,学院本学期不再安排论文答辩,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2.获得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资格的同学,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各专业安排的第一次答辩(因公派交换学习的同学,可以申请远程视频答辩,但必须第一次答辩三天前,向指导老师和系主任提出申请,并报学院教务办备案);获得第一次答辩资格,但未按时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同学,可在学院组织的第二次答辩三天前,书面向学院教务办提出参加第二次答辩的申请;未按时提出二次答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二次答辩的同学,学院本学期不再安排论文答辩,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3.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同学,可在学院安排的第二次答辩三天前,向学院教务办申请对修改后论文进行再次查重,如果查重通过,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查重不通过,不能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学院本学期不再安排论文答辩,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4.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按照学院规定,按时以班为单位,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学院对论文定稿进行最终查重,并对论文格式规范和论文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和相关材料,或定稿查重不通过,或格式不规范(包括材料不全)的论文不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终审。
    5.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终审的毕业论文成绩方可录入教务系统,参加毕业资格审核。论文最终查重不通过或格式与材料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参加学院学术委员会终审,以及学术委员会终审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不能录入教务系统,不能参加毕业资格审核,学生需申请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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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